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安全检查合格证办证程序
凡从事经营性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1.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2.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领取并填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表》一式二份
3.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表》同时报如下材料:
所填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场所内部网络结构拓扑图 (一式二份)
内部IP地址分配表 (一式二份)
营业场所方位图 (一式二份)
营业场所平面图 (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纸张为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