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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报警电话:(0317)217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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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上网卡发放工作的通知
www.net110.org  2003-11-6  沧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自实名登记系统实行后,沧州市公安局网监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网吧在发放上网卡时不负责任,对那些虽持有身份证但年龄不足十八周岁的上网人员也发放了上网卡,现就有关问题作出特别要求:

1. 各网吧服务人员在办理上网卡时必须认真核对办卡人员的年龄是否已年满18周岁。

2. 要对申请办理上网卡的人员所持身份证、年龄、性别等信息进行认真比对,发现上述信息与办卡人员(持卡人)不相一致时,严禁各网吧提供上网服务。

3. 严禁存在上网卡转借现象。

4. 对有可能上网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严禁发放上网卡。
对于以上工作要求,市局网监处将于近期进行全市大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网吧,市局网监处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沧州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200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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